教職成廳〔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國資委、工商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國資委、工商聯,中國工程院各部門:
為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和全國職業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進一步優化人才供給結構,加快培養更多適應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工程院、全國工商聯決定聯合實施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專項培養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緊密對接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重點領域高端化、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要求,協調匹配教育供給與人才需求,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實踐中國特色學徒制,校企聯合實施學徒培養和在職員工培訓,健全教育鏈、產業鏈、人才鏈、創新鏈協同發展新機制,形成為技術技能人才緊缺領域系統儲能、賦能的人才培養培訓生態。
二、工作目標
面向重點領域數字化、智能化職業場景下人才緊缺技術崗位,遴選發布生產企業崗位需求,對接匹配職業教育資源,以中國特色學徒制為主要培養形式,在實踐中探索形成現場工程師培養標準,建設一批現場工程師學院,培養一大批具備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藝、會管理、善協作、能創新的現場工程師。到2025年,累計不少于500所職業院校、1000家企業參加項目實施,累計培養不少于20萬名現場工程師。
三、重點任務
(一)校企聯合實施學徒培養。項目企業設立現場工程師學徒崗位,明確崗位知識、能力、素質要求。學校、企業和學生簽訂學徒培養協議,明確三方的權利和責任,明確學徒參照企業職工或見習職工享受相關待遇,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學徒培養和員工職業教育。校企共同制定和實施人才培養方案、構建專業課程體系、開發建設核心課程、開發建設高水平教材以及配套的數字化資源,基于真實生產任務靈活組織教學,工學交替強化實踐能力培養。
(二)推進招生考試評價改革。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根據崗位人才需要,校企聯合招生(項目企業可根據需要向項目學校提出招生選拔的標準和要求)。項目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招生政策開展中職、高職專科、高職本科等人才選拔和培養,實行小班化教學,支持通過中高職貫通培養、專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層次、接續培養。校企聯合設計和開展教學考核評價改革,開展職業能力評價,設立淘汰機制,實現動態擇優增補。職業能力評價結果作為入職項目企業的定崗定級定薪參考。探索項目企業按照人才培養方案獨立承擔學分課程。
(三)打造雙師結構教學團隊。項目企業選派具有教學能力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參加學徒培養,承擔專業課程教學任務,指導崗位實踐教學,與學校專任教師共同開展教學研究。項目企業選派的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可以收取課酬。項目學校相關教師定期到企業進行崗位實踐、參與企業工程實踐或技術攻關,可以按規定取酬。
(四)助力提升員工數字技能。項目學校發揮辦學優勢和專業特長,對接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需求,按照企業需要協同開發培訓資源,根據企業運行特點,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多種授課方式,面向企業在職員工開展入職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數字能力提升培訓。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標準和模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四、組織實施
(一)完善組織機制。專項培養計劃按照確定需求、聯合申報、審核立項、管理評價的工作流程組織實施(詳見附件)。教育部牽頭,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工程院、全國工商聯等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負責專項培養計劃的規劃設計和組織實施;組建專家委員會,負責具體培養項目的審核把關、指導實施、驗收評價。中國工程院負責指導項目規劃、推薦相關專家,參與方案審核。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負責遴選推薦技術技能人才需求穩定且具有一定培養能力的生產企業,優先考慮產教融合型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和行業頭部企業。省級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落實相關責任。
(二)合理規劃實施。專項培養計劃分領域規劃、分區域布局、分批次實施。率先在先進制造業重點領域啟動,逐步擴大到其他重點領域。每個項目存續期不低于一個培養周期。支持項目學校建設以學徒制培養為主的現場工程師學院。有關學校和企業不得以項目名義違規收取學費。結束后合作方不得再以國家級項目名義進行招生宣傳。各地可參照本計劃設計實施省級相關計劃。
(三)加強政策支持。產教融合型企業認定向項目企業傾斜,對納入的產教融合型企業,給予“金融+財政+土地”組合式激勵。學校參與專項培養計劃情況作為高職“雙高計劃”、中職“雙優計劃”等考核遴選的參考。鼓勵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技能型社會建設試點省份率先制訂面向專項培養計劃的區域激勵政策,對參與學徒培養的有關企業進行補貼,將有關職業能力評價結果納入地方技能人才薪酬激勵政策支持范圍。相關省份統籌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和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專項資金時,應對項目學校給予支持,對績效顯著的學校給予獎勵,支持項目學校與合作企業共同加大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工程訓練中心等的建設投入并給予相應的用地、公用事業費等優惠。中國銀行支持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設立專項培養計劃學生獎學金。
(四)強化監督指導。省級有關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律相關規定,加強對項目實施過程的跟蹤指導,及時發現問題、督促糾偏整改、提出改進建議。各項目單位要扎實推進實施,及時總結經驗、健全體制機制、沉淀形成范式,確保取得實效。專家委員會依托項目管理系統開展階段性評價。
專項培養計劃階段性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聯系人及電話: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吳智兵 010-66096266;工業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高銀閣 010- 68205906;國務院國資委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 高國慶 010- 63193653;中國工程院二局 王明巖 010-59300233;全國工商聯社會服務部 羅靜瑤 010-58050727。
附件: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工作流程
教育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中國工程院辦公廳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辦公廳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工作流程
一、確定需求。聯合發文單位暨協調機制單位共同研究確定布局領域和批次安排;有關行業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等按照統一要求,分別征集遴選項目企業,向教育部推薦參與企業、學徒崗位以及對合作職業院校的條件要求。
二、聯合申報。教育部發布企業和學徒崗位等信息啟動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動員有關職業院校主動對接企業協商,校企聯合制定方案、簽署協議、聯合申報。可以多所學校對接同一企業,也可以一所學校對接多家企業。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審核無誤,并附省級支持政策清單或承諾支持政策清單后,按要求推薦報送教育部。
三、審核立項。教育部牽頭組織專家對照條件標準進行審核,并確認項目任務書和進度表等(必要時可實地考察),公示無異議的,與聯合發文單位聯合公布項目名單。
四、管理評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省級有關單位負責項目實施的日常監管,及時指導糾偏。項目實行年報制度,招生后每兩年由專家委員會依托管理系統進行階段檢查。教育部根據檢查結果更新淘汰,項目結束時組織績效評價。
來源:教育部官網